2025-07-01 17:11:12
导语:
“公司老板把财产转到小姨子名下玩金蝉脱壳?”
“债务人突然离世,欠款该找谁要?”
执行路上最怕对手改头换面。今天解锁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定秘籍,当老赖换马甲时,用这四把钥匙打开新债务人的大门!
【“当事人变更、追加的法定原则”:】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变更、追加当事人。
第一把钥匙:死亡不是债务终点
真实案例:
2023年北京王某追债途中,债务人李某猝死。王某持判决书向李某儿子索债遭拒:“我爸欠的钱关我什么事!”
破局关键:
法院经查发现李某遗留三套房产,其子虽放弃继承但实际占有。最终裁定:
“继承人未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追加其子为被执行人”
法律铁规:
继承人仅在遗产范围内担责,但若存在:
1. 隐匿转移遗产(如将存款转至儿媳账户)
2. 实际占用遗产拒不分割(如继续居住死者房产)
3. 口头放弃继承但实际受益(如使用死者车辆)
即可突破继承限制,直追继承人个人财产!
第二把钥匙:企业变形的照妖镜
经典逃债术:
杭州某公司欠款500万,将核心设备转移至新成立的“兄弟公司”,原公司只剩空壳。
符合以下情形可直接追加新公司还债:
▶ 抽逃出资:股东将注册资本转入个人账户(需提供转账记录)
▶ 人格混同:新旧公司共用财务/办公场地/联系电话(拍摄门牌号、通话记录举证)
▶ 清算欺诈:注销时未书面通知债权人(找市监局调取注销档案)
第三把钥匙:债务转让的生死契
善意提醒:
把债权转给他人时,切记完成这两个动作:
1. 书面通知债务人(用邮政EMS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并保留回执)
2. 三日内向法院提交变更申请(附转让协议+通知凭证)
血泪教训:
南京张女士将200万债权转给朋友后未通知法院,朋友私下与债务人达成50万和解协议。因未及时变更申请人,张女士无法追责!
第四把钥匙:违法者的连坐令
追加案外人的三大雷霆手段:
1. 担保人现形:发现借款合同里藏着的保证人(调取信贷档案)
2. 代持人曝光:房产登记在亲戚名下的实际所有人(通过水电费、物业费缴纳记录举证)
3. 赃款接手人:无偿接收被执行人财产(需证明接收时知悉债务存在)
这些“追加陷阱”会害你赔钱!
违法追加的反噬:
当你想追加别人时,也可能被反诉赔偿。以下情形属违法追加:
❌ 追加配偶:除非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装修合同、学费支付记录)
❌ 追加股东:公司未破产时,股东通常不直接担责
❌ 追加朋友:仅凭转账记录不能认定共同债务
律师解析: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7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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