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诺科普|申请执行人离婚时如何变更或追加执行主体?律师详解操作要点

2025-07-03 14:21:55

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发生离婚情况时,其配偶能否申请变更或追加为申请执行人?这一问题涉及执行当事人的变更与追加制度,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全面解析申请执行人离婚时的变更、追加条件、程序及注意事项,为读者提供实务操作指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第三条规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规定确立了离婚时申请执行主体变更的基本规则,其核心要素包括: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修正后的该司法解释将公民改为自然人,但实质内容未变。这种变更反映了法律术语的规范化趋势,不影响实务操作。

在离婚导致申请执行人变更的情况下,法院支持变更或追加配偶为申请执行人,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条件类型

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主体条件


原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且已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权利条件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已分割给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程序条件


配偶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

时间条件


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申请  执行程序法理 

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包括:离婚时双方协议将某笔债权归配偶所有;法院判决将申请执行人地位分配给配偶;或者夫妻共同债权在离婚时明确由配偶单方享有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均应支持变更申请

根据司法解释,申请执行人离婚时的变更追加需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变更追加程序以形式审查为主,法院一般不深入审查离婚财产分割的实体合理性,除非存在明显违法情形。

当法院作出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时,当事人享有以下救济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例中明确了执行程序变更追加当事人的审慎原则。虽然直接涉及申请执行人离婚变更的案例较少,但通过体系解释可以得出以下实务指引:

律师解析: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朱凯丽律师提醒大家:

申请执行人离婚时的变更追加是执行程序中的特殊情形,既要依法保障权利受让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遵循执行程序的法定性和谦抑性,维护执行秩序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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