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诺科普 | 失信名单的通报

2026-04-03 14:21:03

诚信,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个人与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然而,总有少数主体漠视法律权威、违背契约精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与信用环境。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一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示例)

1.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

·李某,身份证号:3101061990****5678,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 XX 街 XX 弄。执行案号:(2026) 沪 0104 执 XX 号,执行标的:23 万元。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多次转移、隐匿名下资产,恶意对抗执行,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依法被纳入失信名单,面临全方位信用惩戒。

2.法人及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

·XX 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XXXXX,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XX 大厦 XX 层。执行案号:(2026) 京 0108 执 XX 号,执行标的:120 万元。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恶意注销银行账户、转移公司资产,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已被纳入失信名单,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同步被限制高消费,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领域将受到严格限制。

二、失信惩戒,后果严重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绝非简单的“曝光”,而是全方位、多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将对个人及企业的生产生活、经营发展造成深远影响

·出行受限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列车软卧,不得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无法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全面受限。

·经营受阻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被严格限制或禁止,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声誉受损失信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开并推送至各征信机构,个人及企业信用记录留下永久污点,影响银行贷款、信用卡办理、求职就业等方方面面。

·律追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


三、敦促履行,及时纠错

在此,郑重敦促所有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立即认清失信行为的严重后果,主动与执行法院或申请执行人联系,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旦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将依法屏蔽其失信信息,解除相关限制措施但需特别提醒,失信信息屏蔽后,银行征信、社会征信机构仍会留存相关记录,信用修复需要长期积累,唯有坚守诚信,方能重新赢得社会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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