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诺科普|执行担保的参照适用

2025-09-10 11:10:49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基于执行担保追加被执行人,将直接涉及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应当通过法定的执行异议之诉程序寻求救济,而不能直接提起普通民事诉讼。

对因执行担保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裁定不服,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行动建议:

风险提示:

律师解析: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赵鑫律师提醒大家:

执行担保引发的追加裁定事关重大,若对该裁定不服,务必在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期限属于法定不变期间,逾期起诉将无法获得救济。建议尽快搜集有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7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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