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15:19:44
导语:
“两家公司合并了,我的执行款该找谁要?”
当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并重组,债权是否会“灰飞烟灭”?法律早已给出明确答案——新设企业必须承接原债权!本文结合最新案例,揭示企业合并中的执行主体变更密码。
一、血泪教训:未及时变更的代价
真实案例:
2023年上海A建筑公司申请执行B开发商工程款1200万元。执行过程中,A公司与C公司合并成立D建设集团。半年后D集团申请恢复执行时,却发现:
1. 被执行人已转移核心资产
2. 法院以“申请执行主体不存在”为由驳回请求
3. 重新起诉面临超诉讼时效风险
逆转关键:D集团最终凭《公司合并协议》及工商变更登记,通过变更申请执行人程序追回款项,但额外耗费9个月司法资源。
二、法律赋予的“债权继承权”
核心规则: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大要件缺一不可:
1. 主体适格性
合并方:必须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
承继方:合并后存续企业或新设企业(分公司无权申请!)
2. 程序正当性
合并程序合法:股东会决议+工商登记+公告程序完备
债权无争议:合并协议中需明确载明债权承继
3. 时限敏感性
应在知悉合并后立即申请(防止债务人趁机转移财产)
三、变更申请的“生死三步”
第一步:准备核心证据链
工商铁证:合并核准通知书、新营业执照副本
合并协议:明确标注“承继原公司全部债权债务”条款(2024年深圳某案因协议未载明债权承继被驳回)
权利凭证: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 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必备要素:
1. 原执行案号及执行法院
2. 合并事实及生效日期(附工商变更日期)
3. 新主体基本信息(名称、住所、统一代码)
4. 明确请求:“申请变更XX公司为申请执行人”
第三步:对抗债务人异议
常见反击策略:
若债务人声称“未收到合并通知”:
▶ 出示报纸公告原件或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截图
若债务人质疑“债权未承继”:
▶ 提交合并协议公证本(第X条明确债权清单)
四、外资企业的特殊战场
跨国合并避坑指南:
港澳台资企业:
需经商务部备案+公证认证(如香港公司合并需中国委托公证人加章转递)
外资并购内资:
执行变更前需完成外商投资安全审查(2024年某芯片企业因未过审导致变更失败)
致命程序:
2025年中美合资E公司合并F企业后,因未向执行法院提交外汇登记证明,延误债权接管6个月,致债务人转移境外资产。
五、权利人的“三大紧急避险”
情形1:合并尚未完成工商登记
立即向法院提交:
1.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全体股东签字)
2.合并预案公告(载明债权承继条款)
3.《执行主体变更预告登记申请书》(创新做法获多地法院认可)
情形2:债务人趁机转移财产
同步采取:
1. 申请变更执行主体
2. 申请财产保全(持合并文件可免担保)
3. 向公安机关控告拒执罪(2024年拒执罪新规明确合并期间转移财产可入刑)
情形3:原公章已销毁无法盖章
双重补救方案:
1.工商局开具《公章缴销证明》
2.新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申请(需同步视频公证)
律师解析:
企业合并不是债权的终点,而是权利新生的起点。记住: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即是新主体亮剑之时!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 (简称“执诺律所”)成立于2008年 ,执诺全球总部坐落于北京市国贸CBD核心商圈富尔大厦33层,紧邻中央电视台。17年来执诺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非诉业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大标的执行案件等领域,现已成为业内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商。百余家遍布全球的海外办公室,2000余名海内外合作律师。律所秉承“诚信、创新、高效、负责”的服务原则,坚持“专业化、透明化、标准化”的发展理念,融合互联网、大数据,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传媒化、定制化”的企业全方位风险防控精品律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