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诺科普|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法律救济与实务处理

2025-09-23 15:31:08

在商业往来与民事纠纷解决中,和解协议作为一种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被广泛应用。然而,当双方精心达成的和解协议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如何依法妥善处理成为实践中的常见难题。本文将从和解协议的法律性质出发,系统分析无法履行的成因与场景,详细阐述救济路径与举证要点,并提供实务层面的预防建议,为当事人应对此类问题提供全面指引。



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成因复杂多样,实务中主要可分为主观违约与客观履行不能两大类,不同成因对应的法律后果与处理方式存在明显差异。


当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人可根据协议性质与具体情形选择最有利的救济路径,实务中形成了从协商补救到司法救济的完整路径体系。


在和解协议纠纷解决中,举证能力直接决定救济效果,当事人应当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全,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


律师解析:

北京执诺律师事务所李子尚律提醒大家:

与其在协议无法履行后寻求救济,不如在订立阶段就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一份精心设计的和解协议能够有效降低履行风险,减少后续争议。

  • 违约责任条款的精细化设计是关键。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违约情形、违约金计算方式或具体金额、损失赔偿范围等内容,增强可操作性。2025 年实务经验表明,约定 "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根本违约时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等具体条款,在后续争议解决中更容易得到法院支持。同时,可约定担保条款,由第三人提供保证或设定抵押、质押,当一方不履行时可直接执行担保财产。

  • 履行保障条款能够提高协议的可执行性。建议在协议中约定分期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报告等机制,动态监控履行情况。对于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应当设置中期评估与调整条款,允许在特定条件成就时对履行方式进行变更。明确的履行期限与地点约定也至关重要,模糊的时间节点往往成为后续履行争议的导火索。

  • 争议解决方式的明确约定可减少救济成本。协议中应当明确选择诉讼或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和解协议,可约定 "先予履行条款,要求一方先履行部分义务以展示诚意,同时设置相应的担保措施。2025 年最新司法实践鼓励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 "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这类条款在诉讼中通常会得到支持,能够有效降低守约方的维权成本。

  • 和解协议作为纠纷解决的 "契约桥梁",其顺利履行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市场交易秩序。当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人应当准确把握其法律属性,根据具体场景选择最优救济路径,同时重视证据收集与保全工作。在商业实践中,更应注重和解协议的精细化设计,通过完善的条款设置防范履行风险,实现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和解制度的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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